在离京城的千万里之外,是一望无际的草原,上面流动着数不清的牛羊,骏马,密密麻麻的帐篷点缀其中,来来往往的都是挎刀佩箭的战士。
视线再往上看,一顶巨大的金色帐篷傲立在中央,高高树立的苏鲁锭长枪迎风飘扬,回荡着肃杀的气氛。
一个南朝人被人领着,进入了金色的巨大帐篷,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幅热闹的景象,最里面摆放的是一个宽阔的桌案,上面摆满了牛羊肉,身材高大的大汗据案而坐,一手抓着羊腿,一手端着酒杯,吃的满嘴是油,边上还有两个侍女殷勤伺候。
左右两边摆放着一张张矮桌,酒肉堆得老高,却无人理会,眼睛都盯着中央,不时发出高声呐喊,为自己看好的选手加油。
两个穿着仅能遮住羞处的摔跤手,正在满场游走,不时试探下对手,一击不中后又分开,再次寻找着破绽。
“啊,看看这是谁来了,是天上的苍鹰送来了我们亲爱的朋友,我的雷兄弟,”坐在上首的大汗扔下手中的东西,随意的在衣服上擦了擦,快走几住紧抱住了南朝人,“长生天保佑,愿你带来了我们急需的食盐,茶砖和布匹。”
雷家是北三路的大家族,也是最大的走私商人,家财巨富,和某些大人物还是亲家,不但是宁家的座上客,一些和草原不方便接着的事情,都是由他们出面,就是去京城,也是一些王公大臣的贵宾。
南朝人雷泽天看着那油腻腻的巨手,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眉,掩饰住眼里的鄙夷,开心的拍着大汉的后背,爽朗大笑道,“我没有带来大汗所说的东西,却带来了一个好消息。”
“长生天啊,没有那些东西,什么好消息都没用,”大汗失望道,“没有食盐,我的战士已经拿不起长枪,没有茶砖,我的子民已经浑身浮肿,没有布匹,我的女人们已经光着屁股,不能出门了。”
“不用这么失望,一切都会有的,”雷泽天忍住想笑的冲动,“并且你们只要肯去,收获将会更多。”
“难道又可以去劫掠南朝了?”大汗惊喜道,拉着雷泽天坐到了上首,“我和我的好朋友宁兄弟已经好久没见了,对他很是挂念啊。”
“咳咳,我大哥也很是想念大汗,”雷泽天端起马奶酒示意了一下,“临来前特意叮嘱我,一定要敬大汗三杯。”
“兄弟的酒,我是一定要喝的,”大汗伸出手,接过旁边侍女斟满的酒杯,连饮三杯,“好久不见,我也敬他三杯。”六大杯马奶酒下肚,脸色丝毫不见异样。
雷泽天无奈,也只得忍住腥气喝了,潮红迅速浮现在脸上,眼眶也变得通红,赶紧放下酒杯,抓起一块羊肉啃了起来。
“兄弟来了这么多次,酒量还是不行,”大汗拍着雷泽天的肩头哈哈大笑,“等下让人送两个女奴给你醒醒酒。”
一场欢聚后,雷泽天扶着两个侍女东倒西歪的回了安排的住处。
“还是个怂蛋,”坐在左边最上首的大汉不屑道,“大汗,为什么不直接杀过去,还需要跟他们啰嗦什么。”
“博尔特,你打仗是一把好手,这些事情不懂就不要乱说,”大汗端起马奶酒一饮而尽,擦了擦嘴角的酒水,“哲别,你和兄弟们说说。”
哲别,在草原上是神箭手的意思,也是大汗最重要的幕僚。
“是,大汗。”坐在右边最上首的大汉恭敬应了一声,转向大家,“大家肯定都很疑惑,自从大汗几年前已经统一了草原,为什么还要看南朝人的脸色,看宁家人的脸色。”
“不错,现在我们统一了草原,再也没有了后顾之忧,何必还看别人的脸色。”
“对啊,这些年长生天保佑,风调雨顺,现在大汗麾下已有骑兵数十万,铠甲齐备,粮草充足,还等什么?”
“是啊,现在儿郎们都长大了,牧场已经不够分了,打下南朝给他们,放放牛羊,遛遛马多好。”
“就是,南朝人的瓷器是那么的精美,丝绸是那么的柔软,女人的皮肤是那么白皙,为什么不都据为己有?”
“打过去,把那些看不起我们的人都杀掉。”
“打过去,把他们的田地变成我们的牧场。”
“打过去,把南朝女人都收为女奴暖被窝。”
“打过去,把所有的南朝人踩在我们的脚下。”
大帐的将领齐声高呼,大汗和哲别相视一笑,军心可用。
“我们的马上得了城墙吗?跨得过大江大河吗?”哲别大喝一声,“我们的战士适应得了南朝的气候吗?吃得了南朝的食物吗?”
“你们看得懂南朝人的文字吗?读得了他们的书吗?当得了他们的官吗?”
“你们知道整个南朝有多少人吗?我们草原才有多少人吗?真的打起来,他们十个人可以打一个,不行还可以一百人打一个,一千人打一个,他们损失得起,我们不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