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出发了,姜云宓扭头看着车窗外面风景,看着看着姜云宓开始犯迷糊,昨晚睡得太晚,今天早上起的又早,这会就打瞌睡了。
随着车子轻微的颠簸,温璟文看姜云宓脑袋一点一点的,他凑到她耳边轻声说:“你先睡一会,到了我叫你。”
姜云宓感觉到温璟文说话时喷打在她耳朵上的灼热气息,双颊不禁开始发烫,瞌睡虫立马被赶跑了,她忙摇头,说:“我不困。”而后又扭头看向窗外,想让微风吹走她脸上的滚烫。
没过多久,姜云宓又开始点头,温璟文这次没再说什么,直接将姜云宓的脑袋按在自己的肩膀上。
他低着头,看着姜云宓的睡颜,听着她轻轻的呼吸,嘴角勾起。
两个小时后,班车慢吞吞的开进市区里面,在车站停了下来。
姜云宓一下汽车,就条件反射的一直抓着温璟文的袖子,虽然她对于来市里玩很兴奋,可是这附近人太多了,她害怕和温璟文走散了。
这么大的城市,在那个手机还没有普及的年代里面,要是走散了,姜云宓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
万一被人贩子拐到山区给人当媳妇儿,那她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。
想到这,姜云宓不禁打了个哆嗦,她想起有一次她看过的一部电视剧,名字叫什么她忘记了。
只记得电视剧里有个女人被人贩子拐到一个深山里,那里住的都是茅草屋,比乡下的外婆家还要破旧,那里的人黑漆漆的,大冬天的都赤着脚走路,一年都不洗澡,每餐都吃馒头和大蒜,他们把那个拐来的女人关在山洞里,为了防止那个女人逃走,用铁链子锁住那个女人的手脚,那个女人天天哭,最后眼睛都哭瞎了。
温璟文看着姜云宓拉着他的袖子,他不动声色的勾起唇。
这是姜云宓依赖他信任他的表现。
虽然后来市区车站翻修过几次,越修越大,可是地址一直没有变,街道的大概走向也没有变。
温璟文拉住姜云宓的手,对姜云宓说:“跟着我。”
姜云宓的脑袋有些懵,她什么都感觉不到,只感觉得到自己的手被温璟文的手心包裹着,温璟文的手指修长,不过却是一双很有力的手。
他右手中指的指腹上有一层薄薄的茧,这是因为经常写字的缘故。不过这双手却很温暖。温暖的她都不想撒手了。
等反应过来温璟文在牵着她的手的时候,她的双颊又忍不住开始发烫,不自觉的开始发烫,根本控制不住。
明明可以挣脱开温璟文的手,她却不想挣脱,姜云宓给自己找了个很好的借口:牵着走才不容易走散!嗯,对,就是这样。
温璟文上一世在市里待过两个多月,那是高考结束后他为了挣自己的大学学费来市里做暑期工。
那个时候外婆病重,他每天都得坐大巴往返市里和家里,对于车站自然是轻车就熟。
姜云宓看我在挺熟悉的样子,心里油然升起一种佩服之情,她觉得温璟文好厉害,不仅学习成绩好,竟然还这么有方向感,要知道,她出门可是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,有一次在县城里,她都差点走丢了。
可是现在她完全不用愁了,只需要跟着温璟文就好。
温璟文牵着姜云宓来到了公交车站,看了看站牌上的提示,决定带姜云宓坐2路公交车,车站离市中心的新华书店不远,坐公交车二十分钟就能到了。
到了新华书店,姜云宓的嘴巴张着就没合上过。